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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84号文件的全称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主要明确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相关政策,旨在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以下是核心内容概要:
一、适用范围
二、税收抵免方法
直接抵免:
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总额 × 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 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间接抵免:
三、特殊规定
四、申报要求
企业需提供境外税务机关的纳税凭证或证明文件,以及所得来源、税率等资料。
五、政策目的
注意事项
如需全文或具体案例应用,建议通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原始文件,或咨询专业税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