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关于汇算清缴期前后取得有效凭证的税务处理规定如下:
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时效性
汇算清缴后取得凭证的特殊处理
资产计税基础的确认
企业应完善财务内控,确保成本费用及时取得凭证。若遇特殊情况,需留存相关证明(如合同、付款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需具体案例或进一步解读,可补充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关于汇算清缴期前后取得有效凭证的税务处理规定如下:
核心内容
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时效性
汇算清缴后取得凭证的特殊处理
资产计税基础的确认
操作要点
政策依据
建议
企业应完善财务内控,确保成本费用及时取得凭证。若遇特殊情况,需留存相关证明(如合同、付款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需具体案例或进一步解读,可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