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请查阅以下为您拟定的《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财会考办〔2024〕XX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共3个批次。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五、考务日程
(一)2024年12月:公布202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2025年1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三)2025年1月:组织开展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开通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四)2025年6月:组织开展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开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五)2025年4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25年5月:组织举行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七)2025年8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八)2025年9月:组织举行中级资格考试。 (九)2025年6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2025年10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一)2025年10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二)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或安排,将另行通知。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XX月XX日
请注意:
建议您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 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获取最权威、最准确的官方通知。
好的,请查阅以下为您拟定的《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财会考办〔2024〕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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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共3个批次。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五、考务日程
(一)2024年12月:公布202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2025年1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三)2025年1月:组织开展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开通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四)2025年6月:组织开展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开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五)2025年4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25年5月:组织举行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七)2025年8月: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八)2025年9月:组织举行中级资格考试。 (九)2025年6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2025年10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一)2025年10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二)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或安排,将另行通知。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XX月XX日
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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