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重要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扣除、计税毛利率等关键规定。以下是核心要点解读:
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对其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规范。
完工前收入
完工后收入
成本对象确定
成本分摊方法
预提费用限制
合作建房
视同销售
亏损弥补
如需全文或具体操作指导,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原文或联系专业税务顾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重要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扣除、计税毛利率等关键规定。以下是核心要点解读: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对其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规范。
二、收入确认原则
完工前收入
完工后收入
三、成本费用扣除
成本对象确定
成本分摊方法
预提费用限制
四、特殊事项处理
合作建房
视同销售
亏损弥补
五、后续政策调整
实务提示
如需全文或具体操作指导,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原文或联系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