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侵权案事件经过与结果
2000年,苹果公司计划推出平板电脑产品(即后来的iPad),但未提前在全球范围内注册“iPad”商标。当时,中国台湾唯冠集团(Proview)的子公司深圳唯冠已在多个国家注册了“iPad”商标(主要用于显示器等产品)。
商标收购谈判(2009年):
iPad在中国大陆上市(2010年):
法律诉讼(2012年):
总结:苹果因商标收购疏漏付出高昂代价,但也为其后续在华业务扫清了法律障碍。
iPad商标侵权案事件经过与结果
事件背景
2000年,苹果公司计划推出平板电脑产品(即后来的iPad),但未提前在全球范围内注册“iPad”商标。当时,中国台湾唯冠集团(Proview)的子公司深圳唯冠已在多个国家注册了“iPad”商标(主要用于显示器等产品)。
事件经过
商标收购谈判(2009年):
iPad在中国大陆上市(2010年):
法律诉讼(2012年):
事件结果
苹果最终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约4亿人民币)达成和解,获得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
争议焦点
总结:苹果因商标收购疏漏付出高昂代价,但也为其后续在华业务扫清了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