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发布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文件(沪地税函[2017]32号),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及注意事项:
该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明确上海市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
适用产品
扣除方式
执行时间
如需文件原文或具体操作指导,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发布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文件(沪地税函[2017]32号),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及注意事项:
政策背景
该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明确上海市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核心内容
扣除标准
适用产品
扣除方式
执行时间
注意事项
文件有效性
建议
如需文件原文或具体操作指导,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