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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地税发[2007]65号》是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发布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全称为《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该文件主要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管理,明确了相关操作细则和具体要求。以下是文件的核心内容概述:
一、文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加强税收征管。
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适用于哈尔滨市范围内,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纳税人,主要包括:
不适用情形:
上市公司、汇总纳税企业、金融机构等通常不适用核定征收。
三、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方法:
公式:应纳税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 税率
行业应税所得率参考:
文件可能附有分行业应税所得率表(如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具体数值需以文件原文为准。
四、核定程序
五、监督管理
六、注意事项
如需获取完整文件或进一步解读,建议:
(注:以上内容基于常见核定征收政策归纳,具体以文件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