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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4号》是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6年联合发布的税收政策文件,全称为《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主要针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问题,明确了税务机关与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权属变更、评估、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以下是核心内容概要:
一、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解决实践中因部门协作不畅导致的税收流失问题,要求税务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确保土地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权转移环节的及时足额征收。
二、主要内容
权属变更与税收挂钩
评估与计税依据
部门协作要求
政策衔接
三、执行要点
四、后续调整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部分条款可能被后续文件替代(如“放管服”简化流程),但协作征管原则仍具参考价值。实际执行需结合现行法规(如《税收征管法》2023年修订版)。
如需全文或具体条款解读,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查询最新政策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