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导读: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是北京市国税局发布的一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期间的税收征管问题。以下是关键内容摘要和解读:核心内容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营改增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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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是北京市国税局发布的一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期间的税收征管问题。以下是关键内容摘要和解读: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具体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根据当时试点范围确定)。

  2. 应税服务范围
    明确应税服务的具体界定,如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税目。

  3. 纳税义务时间
    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款项、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或开具发票的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强调试点纳税人需规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虚开或违规代开。

  5. 过渡期政策
    对试点前发生的业务如何处理(如差额征税、优惠政策延续等)作出具体规定。


政策背景

  • 该公告是2014年营改增扩围阶段的配套文件,旨在细化北京市试点操作,确保税制平稳过渡。
  • 部分条款可能已被后续政策更新(如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全国性文件出台)。

注意事项

  • 时效性:部分内容可能随政策调整失效,需结合最新文件(如财税〔2016〕36号)参考。
  • 地方特色:北京市针对部分行业(如文化创意产业)可能有额外细则。

查询渠道

  1.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政策法规库)
  2. 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历史公告栏)
  3. 专业税务数据库(如威科先行、税屋网)

如需具体条款或应用场景分析,建议提供更详细问题或咨询税务机关。

2025-8-13 1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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