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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是《关于发布〈安徽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核心内容
制定目的
规范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如未申报、偷税、虚开发票等)的行政处罚裁量。
裁量原则
裁量基准
对常见税收违法行为明确处罚幅度,例如:
特殊情形处理
政策依据
依据《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执行时间
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地税局、国税局相关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如需全文或具体案例应用,可登录安徽省税务局官网查询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