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是2024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重要司法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解释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依法惩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以下是核心内容概要:
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
如需全文或具体条款分析,可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或联系专业税务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是2024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重要司法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解释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依法惩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以下是核心内容概要: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二、重点罪名及量刑标准
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
三、新型涉税行为的认定
四、量刑情节与罚金标准
五、其他重要规定
实务提示
如需全文或具体条款分析,可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或联系专业税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