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23号: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调整
导读:
财税[2016]23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是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进行调整,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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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23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是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进行调整,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政策的核心内容:


一、契税优惠政策调整

  1. 家庭首套住房

    • 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降至 1%(原为1%-3%)。
    • 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降至 1.5%(原为1.5%-3%)。
  2.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 1%
    • 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 2%(原为3%)。

    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适用第二套住房优惠,仍按原契税政策执行。


二、营业税(现为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

  1. 个人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 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2. 个人出售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

    • 免征营业税(原政策仅对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征税)。

    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但优惠政策延续。


三、政策目的

  • 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通过降低契税和放宽营业税免征条件,减轻购房者负担。
  • 差异化调控:对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第二套房契税政策保留限制,抑制投机需求。

四、注意事项

  1. 政策执行时间自 2016年2月22日 起。
  2. 具体操作需结合地方细则,尤其是一线城市的特殊规定。
  3. “家庭唯一住房”需通过房管部门查询确认。

如需最新政策或地方适用性解读,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参考财政部官网。

2025-8-11 1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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