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4]6号文件的全称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保险产品可享受营业税免征政策。以下是核心内容摘要:
免税范围 对保险公司销售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备案要求 保险公司需将符合免税条件的产品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方可享受免税。未经备案的产品不得免税。
执行时间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已缴纳营业税但符合免税条件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后续税款。
如需全文或具体备案流程,建议通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原始文件。
财税[2014]6号文件的全称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保险产品可享受营业税免征政策。以下是核心内容摘要:
政策要点
免税范围
对保险公司销售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备案要求
保险公司需将符合免税条件的产品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方可享受免税。未经备案的产品不得免税。
执行时间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已缴纳营业税但符合免税条件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后续税款。
注意事项
实务应用
如需全文或具体备案流程,建议通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原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