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是2000年6月21日由国务院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以下是该条例的核心内容概要:
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经济秩序。
报告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编制要求
对外提供
法律责任
如需全文或具体条款,可访问中国政府网(www.gov.cn)或财政部官网查询原始文件。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是2000年6月21日由国务院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以下是该条例的核心内容概要:
一、立法目的
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三、主要内容
报告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编制要求
对外提供
法律责任
四、特殊规定
五、附则
实务提示
如需全文或具体条款,可访问中国政府网(www.gov.cn)或财政部官网查询原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