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_国家税务总局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关于作废代开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的处理方式如下:一、代开发票的作废适用情形: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在开具后,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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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关于作废代开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代开发票的作废

  1. 适用情形

    • 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在开具后,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作废:
      • 发票未交付购买方;
      • 发票开具当月(未跨月);
      • 未进行纳税申报或已申报但未缴纳税款(需先作废申报)。
  2. 操作流程

    • 携带需作废的发票全部联次(如发票联、记账联等)、身份证件及作废申请,到原代开税务机关办理作废手续。
    • 税务机关核实后,通过系统作废发票并退还已缴税款(如已缴纳)。

二、代开红字发票

  1. 适用情形

    • 若发票已跨月、已交付购买方或已申报缴税,则无法作废,需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 常见场景:销售退回、开票内容错误、购买方拒收等。
  2. 操作流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购买方或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 税务机关审核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3. 代开税务机关凭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纳税人需提供原发票联次、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及情况说明,由税务机关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3. 注意事项

    • 红字发票需与原发票对应,金额、税额一致。
    • 涉及退税的,需按规定办理退抵税手续。

三、政策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退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

建议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或业务类型略有差异,建议联系原代开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确认流程,避免因处理不当影响退税或产生滞纳金。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提供更详细情况(如发票类型、跨月情况等),以便针对性解答。

2025-8-15 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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